广博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7年8月修订)2017-08-30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7年8月修订)
鉴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2017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7,677,454元。 549,212,944元。
第十八条 略 第十八条 增加“2017年6月,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实
施完毕,经过此次利润分配,公司共计
转增股本91,535,490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457,677,45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49,212,94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017 年 0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