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任杭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 于2018
年7月4日接到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任杭中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任杭中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8年7
月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794%
(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概况
(一)减持情况
占该股东 占公司
股东 成交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所持股份 股本比
名称 (元/股) (万股)
数量比例 例
任杭 2018年7月3
大宗交易 5.00 1,080 13.83% 1.9794%
中 日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份性质 股数(股)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无限售流 无限售流
20,247,678 3.7109 9,447,678 1.7315
通股 通股
任杭中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
57,871,423 10.6065 57,871,423 10.6065
股 股
合计 78,119,101 14.3174 合计 67,319,101 12.3380
1
二、相关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4年12月,广博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灵云传媒
100%的股权时,任杭中先生承诺: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
得的广博股份的股份。
2、本人今后如被选举为广博股份董事、监事或者被聘任为广博股
份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的
规定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务。
3、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任杭中先生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6月1日,上述股
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1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杭中先生切实履
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
未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为任杭中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任杭中先生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3、本次减持后,任杭中先生持有公司67,319,10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2.3380%,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任杭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