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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2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

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钱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钱京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强先生、赵长健先生、陈妹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

任赵长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陈妹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


                                    1
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陈妹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陈妹妹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0511-86644324

    邮箱:ir@hengbao.com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简

历附后)

    王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0511-86644324

    邮箱:ir@hengbao.com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改选,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
    主任委员:钱京

    委    员:赵长健、高强、岳修峰、蔡正华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正华

    委    员:钱京、岳修峰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岳修峰

    委    员:陈雪娇、赵长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雪娇

    委    员:岳修峰、钱京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防范大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条例的议案》。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条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3
附件:简历

    钱京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8月出生,拥有英国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法律硕士学位和英国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会计与金

融荣誉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税务顾问;

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上海亚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0年1月至

2013年5月在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6年5月起进入公司,先后担任

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职务。现任公司董

事长、总裁。

    钱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43,925,147股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的20.21%,与董事胡兆凤女士为母子关系、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钱京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高强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江苏赛博电子有限

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副部长;2003年进入恒宝股份,先后担任公司营

销中心总经理、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销售总监、副总裁、董

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高强先生持有公司64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



                                   4
人民法院网核查,高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高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赵长健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2000年进入

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赵长健先生持有公司308,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长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赵长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妹妹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4年进入本公司,

先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流程和持续改进部高级经理

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流程和持续改进部高级经理。陈妹妹女

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任


                                    5
职资格的要求。

    截止本交易日,陈妹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妹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妹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坚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进入本公司,现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截止本交易日,王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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