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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宝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1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

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4,670,547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0.758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44,545,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74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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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股份 12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0%;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74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0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19,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9%;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2%;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6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849%;反对 4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39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彧、陈超凡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

                                     2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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