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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隆健康: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现就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
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梁侠、魏天慧、王肇文、刘爽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