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 年4月26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4 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4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蔡鹏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179,50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48.711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 179,34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66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1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2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79,349,1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152,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152,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152,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152,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290,5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23%;15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77%;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152,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290,5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23%;15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77%;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数 154,522,500股(41.93%)回避表决,由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24,826,66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3%;152,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7%;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290,5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23%;15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77%;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152,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8、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152,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廖学金先生、陈 雪女士、廖学湖先生、廖学森先生、廖蓓君女士、廖哲宏先生、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 下: 9.01 选举廖学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廖学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陈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陈雪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廖学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廖学湖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廖学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廖学森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廖蓓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廖蓓君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6 选举廖哲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廖哲宏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7 选举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姜绍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魏天慧女士、陈 大路先生、高海军先生、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魏天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魏天慧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陈大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陈大路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高海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4 选举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王巍望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黄秀卿女士、莫 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张文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 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黄秀卿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黄秀卿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02 选举莫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79,3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65.1262%。 莫红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152,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290,5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23%;15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77%;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5)已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13、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179,349,16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152,8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290,5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23%;15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77%;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 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蔡鹏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