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19-033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 报问询函【2019】第 356 号)(以下简称:本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问询函所涉及 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形成书面说明并披露如下: 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03 亿元,较上年减少 13.8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1092.51 万元,较上年减少 76.14%。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8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2.04%。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并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 幅度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说明: 1、 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18 年比 17 17 年比 16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年增减 年增减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4,881.36 43,518.75 3.13% 35,303.70 23.27% 营业收入 150,341.89 174,564.93 -13.88% 138,219.53 26.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62.77 5,067.20 112.40% 10,253.68 -50.58% 由上表可见,2018 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7 年仅增长了 3.13%,而 2017 年 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比 2016 年大幅增长了 23.27%,此部分货款集中 2018 年收回,是 造成 2018 年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2、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 太仓信隆(持股 75%) 天津信隆(持股 74.96%) 营业收入 2018 年 2017 年 增减% 2018 年 2017 年 增减% 2018 年 2017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50,341.89 174,564.93 -13.88% 21,907.92 28,621.34 -23.46% 38,859.10 50,114.55 -22.46% 净利润 -778.19 4,300.27 -118.10% -1,380.02 71.63 -2026.60% -3,776.27 -351.75 97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92.51 4,579.10 -76.14% -1,035.02 53.72 -2026.60% -2,830.69 -232.65 -1116.73% 由上表可见,公司下属最主要的两个控股子公司太仓信隆和天津信隆(主要从事自行车 零配件和运动器材的国内销售,兼营部分出口销售业务),近 2 年因国内自行车市场因遭受 “共享单车风潮”的影响,业绩起伏较大,2018 年因为销售收入分别下降 23.46%和 22.46%, 导致净利润亏损较大,从而拉低了合并净利润,是造成合并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 致的主要原因。 问题 2:报告期内,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二季度增长 30.11%,净利润较二季度 减少 38.40%。且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2,495.24 万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二季 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说明: 1、公司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项目 第二季度 第四季度 增减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 344,641,991.28 448,407,544.20 30.11% 第四季为传统旺季,销售增加 营业成本 294,217,863.69 378,356,194.02 28.60% 因销售增加导致佣金及运输费用随之增 销售费用 加,另外从 10 月开始合并越南子公司报 13,760,894.12 18,171,487.77 32.05% 表,导致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 20,804,246.76 24,183,347.89 16.24% 主要系重分类所致 根据 2018 年最新财报格式变化的要求, 研发费用 将原计入营业成本的当年度研发费用单 3,893,983.93 11,831,856.55 203.85% 列入“研发费用”科目 第二季人民币兑美元贬值 5.22%,而第四 财务费用 季为人民币兑美元升值 0.23%,导致第二 -1,314,858.71 9,831,967.01 847.76% 季汇兑收益大幅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2,924,437.70 5,376,741.51 83.86% 主要系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补提坏账准备 营业利润 8,043,963.79 -1,417,111.90 -117.62% 利润总额 9,983,206.86 -607,520.29 -106.09% 主要系财务费用的大幅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9,302,103.02 5,730,214.15 -38.40% 由上表可见,公司二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受到人民币兑 美元贬值的影响。剔除掉汇兑损益影响后,经测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二季度 实际为 208.95 万元、第四季度实际为 640.99 万元,第四季度相比第二季度实际增幅 206.77%, 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2、公司第二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第二季度比第一季 第四季度比第三季 第二季度 第四季度 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344,641,991.28 4.36% 448,407,544.20 17.9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60,864,503.15 6.48% 448,813,628.00 8.6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0,853,399.37 2.66% 355,744,114.96 13.18% 如上表所列,因第二季度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相比第一季度末增长了 6.48%,均 大于营业收入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增长率,相比营收增长及货款支付,货款回收速度 稍慢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而第四季度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相比第 三季度末增长了 8.63%,均大幅小于营业收入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增长率,年末货款 回收速度加快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公司货款回收及支付速度受诸如不同 客户及供应商的付款条件不同等多种因素影响,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总体控制在 100 天 左右,公司资金周转情况良好。 问题 3: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2,480.81 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 50.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待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请补充说明产生上述待抵扣的进项税 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设备购置款 15,091,095.22 7,271,553.09 龙华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9,163,268.20 9,163,268.20 预付投资款 553,764.66 合计 24,808,128.08 16,434,821.29 由上表可见,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期末新增下属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设备 自动化改造项目预付的设备购置款。 问题 4:报告期内,你公司来自美洲区、欧洲区等地区的营业收入均存在下降趋势,其 中转厂出口实现营业收入下降达 71.21%。请具体分析国际市场变化对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 影响,并说明你公司的有效应对措施。 说明: 1、转厂出口系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 复出口的一种销售方式,随着国内供应链体系的完善,公司逐年持续减少原材料的进口,报 告期公司已经基本实现原材料的全部国内采购,2018 年 9 月公司已经向海关申请核销了公司 的加工贸易手册,至此,公司无法再采用转厂出口销售产品,此部分业务已转变为国内销售。 2、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地区比较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2017 年 18 年比 2016 年 18 年比 项目 营业收入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金额 比例 17 年 营业收入金额 比例 16 年 美洲区 183,551,057.22 12.21% 207,094,238.19 11.86% -11.37% 199,530,581.34 14.44% -8.01% 欧洲区 421,968,075.54 28.07% 435,681,337.65 24.96% -3.15% 469,434,596.84 33.96% -10.11% 亚洲区 186,801,300.08 12.43% 158,735,891.99 9.09% 17.68% 153,867,713.71 11.13% 21.40% 国内销售 677,319,830.69 45.04% 880,966,003.37 50.47% -23.12% 518,509,281.11 37.51% 30.63% 转厂出口 2,955,637.27 0.20% 10,265,813.75 0.59% -71.21% 11,078,320.09 0.80% -73.32% 其他地区 30,823,016.77 2.05% 52,906,027.29 3.03% -41.74% 29,774,812.10 2.15% 3.52% 合计 1,503,418,917.57 100.00% 1,745,649,312.24 100.00% -13.88% 1,382,195,305.19 100.00% 8.77% 由上表可见,近三年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一直为中国境内和欧美,2017 年因国内共享单 车需求的爆发,导致国内营收大幅增长,整体营收亦随之大幅增长。然而,2018 年亦因国内 共享单车需求的大幅衰退,导致国内营收较 2017 年衰退 23.12%,但 2018 年仍比 2016 年增 长了 30.63%;欧美地区由于美国贸易战以及欧洲反倾销政策的影响,出口营收 2018 年相比 2017 年和 2016 年均有所衰退,但通过出口到亚洲区其他国家,公司 2018 年出口营收整体衰 退不到 5%,且 2018 年全部营收在国内营收增长的帮助下,相比 2016 年增长了 8.77%。 当下,中美贸易摩擦,迁延日久,波及全球。中国多年以前就不再是劳动力成本低的国 家,如今中国制造的优势在于技能及品质,即从供应的角度看一个区域内技能的总量和种类。 当然美国的关税措施,确实带来了一些威慑效应,部分企业撤出中国分散生产,中国 “世界 工厂”的地位正在逐步转变,短期内部分客户订单的转移或延后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的 影响,但我们相信中国制造的体量和水平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故行业 前景长期看好。同时为了减少和规避关税加征以及未来产业链转移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在越南投资了新的制造基地—越南信友,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 问题 5:2018 年 8 月 17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增资武汉天 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动力”),增资完成后你公司持有天腾动力 20%股份。 相关业绩承诺方承诺天腾动力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当年合并净利 润分别达到-300 万元、1,000 万元、2,100 万元、3,200 万元,且四年累计合并净利润不低 于 6,000 万元。2019 年 3 月 2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对上述业绩承诺做相应调整。报告期 内,天腾动力净利润为-705.23 万元。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天腾动力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增资天腾动力并取得其 20% 股权定价的公允性。 (2)请结合天腾动力 2019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说明天腾动力完成 2019 年业绩承诺 的可实现性。 说明: (1) 天腾动力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及股权定价公允性 1、天腾动力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2016 年 8 月 11 日天腾动力成立(注册资本 600 万元,武汉千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千斤智能”)和武汉科欣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简称“武汉科欣”)共同设立天 腾动力,注册资本 600 万元。千斤智能、 武汉科欣的出资比例为 97%、3%) 2017 年 3 月 7 日天腾动力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增 加至 700 万元,肖绪国以现金认购了全部新增注 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千斤智能、肖旭国、武汉 科欣持股比例为 83.1%、14.3%、2.6%。 第一次增资,2017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由 600 万增至 700 万元) 2018 年 1 月 10 日武汉科欣将 2.6%的股份全部转 让给千斤智能,同时天腾动力注册资本由 700 万 元增加至 750 万元,武汉天腾慧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腾慧创”)以现金 认购了全部新增注册资本。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第二次增资加转让,2018 年 1 月 10 日 千斤智能、肖旭国、天腾慧创持股比例为 80%、 (注册资本由 700 万增至 750 万元) 13.33%、6.67%。 2018 年 4 月 26 日天腾动力注册资本由 750 万元 增加至 789.5 万元,傅寒春按照估值 1 亿元计 算,以现金 500 万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投资 款超过增资额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 第三次增资,2018 年 4 月 26 日 后,千斤智能、肖旭国、天腾慧创、傅寒春持股 (注册资本由 750 万增至 789.5 万元) 比例为 76%、12.7%、6.3%、5%。 2018 年 6 月 26 日天腾动力注册资本由 789.5 万 元增加至 986.875 万元,信隆健康按照估值 1.5 亿元计算,以现金 3000 万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 本,投资款超过增资额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千斤智能、肖旭国、天腾慧创、傅 第四次增资,2018 年 8 月 15 日 寒春、信隆健康持股比例为 60.8%、10.133%、 (注册资本由 789.5 万增至 986.875 万元) 5.067%、4%、20%。 2、股权定价公允性 天腾动力主要产品为自行车中置驱动系统,是电动助力自行车核心组件。而电动助力自 行车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发展增速远高于传统自行车市场发展速度。公司未来的发展趋 势系要加强与电动助力自行车厂商合作,投资天腾动力能加强公司与其未来深入的技术合作, 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自行车零配件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投资前,与天腾动力股东及天腾动力均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对天腾动力进行了独 立详细的法律、财务调查,确认天腾动力已逐步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起稳定的 合作关系;在行业经验、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企业资质、品牌形象、管理团队等方面形成 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公司结合天腾动力获得的最近一次(2018 年 4 月 26 日)增资估值(此次增资无业绩承 诺、赔偿等条款),根据天腾动力管理层作出的业绩承诺,未来四年合计完成盈利 6000 万元, 双方经通论协商后决定按 1.5 亿元估值确认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定价是公允的。 (2) 天腾动力完成 2019 年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天腾动力 2019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77,148.27 元,净利润-2,844,994.93 元。 2、如前所述,天腾动力行业前景持续看好,目前天腾动力经营正常,相关工作正有序进 行,具体如下: A、天腾动力产品认证的获得:欧盟对电动助力自行车颁布了新的 EN 标准,该标准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在欧盟逐步开始实施,只有符合该标准的产品才能获准在欧洲市场销售。 天腾动力的主营产品已通过严 EN15194-2017 标准的认证,是国内首批获得该认证的企业之一。 B、海外工厂的建设:为规避欧盟对中国出口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反倾销调查和美国对中国 出口产品的 301 调查,天腾动力在越南建设了海外制造中心,出口海外的产品将由越南制造 中心出货,在国际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 3、已签订的合同/在手项目情况 中置驱动系统是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前装型组件,电动助力自行车整车的设计需要结合中 置驱动系统的特征,并经过长时间的测试才能最终产品定型。 国内外与天腾动力开展合作,并签署保密协议的企业已有 39 家,天腾动力已提供样品供 其开发新车型的企业已有 34 家。同时,天腾动力与国内外 2 家共享单车企业已开展深度合作, 根据客户需求为其定制化开发中置驱动系统产品,产品已定型并满足量产出货的条件。目前, 2019 年度主要客户预计采购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1 亿元。 4、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 基于电动助力自行车行业特点,车型设计、生产、投放市场的周期一般约三年,每年下 半年为上一年度设计车型的生产高峰,因此,下半年中置驱动系统的销售明显优于上半年。 同时,天腾动力与共享单车企业之间经长期的研发合作,产品已趋于成熟。共享单车企 业的订单一旦成功转化,将会是较大数量级的订单。 综上所述,电动助力自行车行业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共享单车企业的产品规划为天 腾动力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同时,天腾动力在行业经验、核心技术、企业资质、客 户资源、品牌形象、管理团队等方面已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可以有效保障天腾动力 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快速稳步增长,承诺业绩具备可实现性。 问题 6: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 1,254.97 万元,较期初增长 112.29%。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 额前五名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增预付电池及主板的货款和预付 松岗厂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规划和筹办的服务费定金。 目前欧美市场正掀起一股共享电动滑板车风潮,而我司正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如小米, Bird)合作开发生产电动滑板车,电池和主板是其重要的原材料,因市场供求关系,此部分 供应商要求预付定金,期末因原材料未验收尚未结转预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先后审批通过了松岗厂城市更新项目,因该项目系以公 司出地,有资质开发商出资及营建的方式合作开发,故前期规划和筹办不仅申报资料繁杂且 会涉及公司、开发商和政府多个部门,为保障项目的有序推进,公司聘请了专业团队负责前 期规划和筹办,报告期内按照合同预付了定金,目前项目正在筹备中。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增长合理。 2、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汇总金额为 9,536,210.96 元,占 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75.99%,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 7:2019 年 6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6 月 10 日,公司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就信隆公司前三 CP 课车间电镀液渗漏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及赔偿修复问题签订了《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协议》。同时,公告称,目前暂难以评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程费用对公司可能产 生的影响。请补充说明上述环境问题是否构成重大违法,结合上述环保问题发生时间自查你 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并合理预计你公司所需支付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程 费用。 说明: 由于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环保部门即对公司的各项环保设施及环保措施运行的情况进行 定期检查,本次环保事项发生初期即视为是例行性检查,待确定为特殊事项之后,依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曾先后于 2018 年 7 月 3 日、2018 年 8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刊登《关于收到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及《关于收到深 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对公司的检查中 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并责令整改与处罚的事项进行了详尽披露,并在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简称:协议)时,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环保事项的进展公告》,详细披露了协议签订的情况 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 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决定书》中详细描述了公司本次污染发生的主要原因,即 公司长时间未对电镀车间的防腐层进行维护和更新,防腐层老化失效而导致长时间高浓度废 水渗入地面造成。公司作为排污企业,一直按政府要求合规履行公司职责。公司自开厂即投 资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内产生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该站污水处理能力大于公司 实际产生的工业、生活污水量。公司于厂内铺设专用管网,将工业、生活污水直接引流至污 水处理系统内;公司污水处理站有 6 名专职人员对每日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设专职化验人 员一名,对污水处理各中间单元处理水质及排放水质进行不定时抽检,确保达标排放;污水 处理站加药采用仪器控制自动加药,污水站内设有中控室,对处理后外排污水各质量因子进 行监控,监控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公司并建有废气处理设施 16 套,设废气专 职处理人员一名,对 16 套废气设施进行管理,废气加药采用自动控制加药,并设有异常报警 装置。公司也按要求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频次不低于 6 次/年(即每 2 月一次) 排放口废水检测协议,不低于 2 次/年各废气排放口检测协议。自 2014 年以来,公司经处理 的废水/废气排放,无论是自检还是第三方检测均无超标现象发生,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并在公司网站公开。 公司该污染事件是公司自成立以来的首例事件,事件的发生非公司人为排放,非主观恶 意实施。电镀车间的防腐层在车间建造时即铺设于厚厚的水泥地坪之下,若非经执法部门在 执法检查中于公司厂外市政管网抽测与深入挖掘取样检验,公司甚至不清楚在以往的生产过 程中无意间何时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情况;执法部门调查、确认之后,公司才明确上述环境问 题的存在,从而随即拆除污染源电镀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并积极展开对全厂范围内各类排 水管道进行了排查和整改,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造成环境损害。 公司历年来均依照法律法规,对废气废水进行定期自行检测,合格达标才进行排放。而 关于土壤自行检测,由于《土壤污染防治法》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才出台实施,该法明确,列 入重点监管的企业才规定要对土壤进行自行检测;公司本次污染事件发生之前,国家及地方 政府并没有出台关于土壤自行检测的法律法规,同时公司也是因 2018 年的这起土壤污染事件 才于今年被列入土壤监管企业,因此,公司此前并未对土壤进行过自行检测;公司将自今年 起,遵守相关规定实施每年对土壤进行自行检测等工作。 2019 年 6 月 10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司代表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了《生 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约定,对本协议确定的生态环境 损害事实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相关费用,采取治理修复途径修复本次事件造成的土壤和地下 水生态环境损害。本协议约定,公司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并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广东省 自然资源厅评审通过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再就本案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信隆公司 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支持信隆公司恢复正常生产 经营。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整体政策及法律环境变化以及环保部门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与公 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公司的上述环境问题不构成重大违法。 关于生态环境修复的工程费用,公司暂难以进行准确评估,主要因为,自签订《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协议》起,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前期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阶段,未来依据专业第三方 机构评估的结果制成相关的风险评估报告还需提交省环保厅审核并由其下派专业技术人员实 地核查后并对外公示,公司只有在收到省厅对风险评估报告的核准,才能聘请专业机构对污 染土壤进行准确的研究、评估并制定出具体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审 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此时方能测算获取到合理的费用,鉴于以上 流程较长,最快估计也要 3 个月以上,且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能确认,故目前暂无法合理预计公司所需支付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程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