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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臧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延
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987,597,987.94                          2,780,583,008.53                 7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91,419,135.17                          2,452,529,517.90                 66.82%
(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末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6,068,289.71            150.72%        1,370,675,975.7                 57.55%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67,193.14             -34.05%        45,262,492.94                 -58.6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133,725.78             -46.43%        35,319,506.12                 -62.8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63,082,298.51                 544.7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1            -40.97%                  0.0675              -62.9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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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1               -40.97%                0.0675                  -62.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3%    减少 0.68 个百分点                 1.28%        减少 3.27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54.9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4,141,781.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439,181.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9,492.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4,876.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1,336.74

合计                                                                            9,942,986.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6,41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84%   147,108,123       12,200,000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76%    75,967,208                         质押           42,525,800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3%    22,109,381
基金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5%    14,492,632

何剑锋                             境内自然人            1.73%    12,200,000       12,20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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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3%    12,200,000    12,200,000
成长投资组合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     8,939,964

李国祥                          境内自然人           1.01%     7,160,462     7,160,462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8%     6,186,870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5%     6,000,000     6,000,000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134,908,123 人民币普通股   134,908,123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75,967,208 人民币普通股    75,967,208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22,109,381 人民币普通股    22,109,381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492,632 人民币普通股    14,492,632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8,939,964 人民币普通股      8,939,964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6,186,870 人民币普通股      6,186,870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022,250 人民币普通股      5,022,25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71,895 人民币普通股      4,671,89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4,617,672 人民币普通股      4,617,672
-005L-FH002 深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4,048,191 人民币普通股      4,048,191
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同
                                                  属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李国祥构成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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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与期初比较,本期末:

   (1)货币资金:增加108,802.93万元、增加129.73 %,主要是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办理进口代付短期融资业务、支付现金股利、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
宝”)支付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以下简称“OGS”)项目设备款及厂房建设工程款、浙江金徕
镀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徕公司”)收到厂房搬迁补偿费及政府创新引导资金等综合影响
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17,904.76万元、增加242.29%,主要是销售触摸屏模组及OGS产品收
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影响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23,367.37万元、增加82.85%,主要是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信用期内货款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4)预付款项:增加17,876.24万元、增加1,244.98%,主要是重庆莱宝支付OGS项目设备
款及厂房建设工程款影响所致。

   (5)应收利息:增加1,183.10万元、增加251.60%,主要是应收定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
致。

   (6)存货:增加10,928.44万元、增加50.87%,主要是OGS批量试验线项目投产后,OGS
产品及全贴合产品产销大幅增加相应增加周转库存影响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增加542.29万元、增加99.99%,主要是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影响所致。

   (8)在建工程:增加32,836.79万元、增加252.29%,主要是重庆莱宝支付OGS项目待安装
调试设备及厂房建设工程款影响所致。

   (9)短期借款:增加18,936.23万元,主要是本期办理进口代付短期融资业务影响所致。

   (10)应付票据:增加10,362.43万元、增加379.20 %,主要是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触控产品材料款增加影响所致。

   (11)应付账款:增加17,572.51万元、增加88.60%,主要是OGS批量试验线项目投产后,
OGS产品及全贴合产品大幅增加相应增加信用期材料采购款影响所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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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应交税费:减少7,373.91万元、减少1,969.27%,主要是本期重庆莱宝采购的OGS项
目设备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尚未抵扣影响所致。

   (13)应付股利:增加452.00万元,主要是金徕公司正办理现金分红手续尚未支付影响所
致。

   (14)其他应付款:增加228.16万元、增加66.59%,主要是本期收到工程投标保证金影响
所致。

   (15)专项应付款:增加16,829.82万元,是金徕公司收到政府创新引导资金和厂房搬迁补
偿费影响所致。

   (16)股本及资本公积:增加10,542.00万元、159,428.22万元,分别增加17.56%、329.70%,
主要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及资本溢价影响所致。

       2、与上年同期(2012年1-9月)比较,本期:

   (1)营业收入:增加50,069.65万元、增加57.55%,主要是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OGS产品
及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52,580.68万元、增加80.95%,主要是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OGS产品
及全贴合产品销售相应增加其销售成本,触摸屏面板及触摸屏模组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比上年
同期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综合影响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270.03万元、增加41.18 %,主要是本期缴纳增值税及出口免
抵税额增加相应附加税所致。

   (4)管理费用:增加5,481.46万元、增加56.53%,主要是加大OGS产品研发及试制等相应
增加研发费用、OGS批量试验线项目投产增加费用支出及重庆莱宝发生开办费支出等综合影
响所致。

   (5)财务费用:减少1,677.69万元,主要是本期同比上年同期无贷款利息支出、且存款利
息收入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702.40万元、增加142.79%,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
备均大幅增加影响所致。

   (7)所得税费用:减少1,185.93万元、减少67.86%,主要是本期实现利润大幅减少影响所
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2,228.14万元、增加544.79%,主要是本期采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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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付短期融资方式支付货款和金徕公司收到政府创新引导资金及搬迁补偿费等综合影响
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3,701.46万元、减少231.36%,主要是本期重庆
莱宝支付OGS项目的设备款及厂房建设工程款综合影响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58,389.77万元,主要是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及采用美元存款保证方式办理进口代付短期融资业务综合影响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92.01万元,主要是本期比上年同期没有发生出售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重庆莱宝就购买第五代(G5)镀膜及光刻生产线设备事宜与毕克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购买合同》,合同总金额37.3亿日元,具体内容参见公
司于2013年1月8日发布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
备购买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截至报告期末,重庆莱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设备购买款合计31.9亿日元,全部设备按约定进度到厂。该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2、截至报告期末,重庆莱宝G5生产线的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该部分设备开始样品
试产。计划四季度完成G5产线其余设备及后段的安装调试工作,力争尽快投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签署《设备购买合同》            2013 年 01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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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次公开发行:
                                                       (1)中国机电出口
                                                       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将不从事与公
                                                       司经营的业务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
                                                       (2)公司持股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与
                                                       重要管理人员分别                       一、首次公开发行承

                                                       承诺:每年转让的股                     诺期限: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1)作为公司单一第
                                                       公司股份总数的                         一大股东期间。

               一、首次公开发行:                      25% ; 离 职 后 半 年                  (2)公司持股董事、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的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员与重要
               (2)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吉清、梁正和                      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
               员、核心技术人员与重要管理人员;
                                                       李国祥特别承诺,对 ( 1 ) 2006 离职半年内。
               (3)自然人股东吉清、梁正、李国祥
                                                       于其各自因受让金 年 12 月 20 (3)取得金建中对其
首次公开发行
                                                       建中信托受益权而 日                    受让信托受益权事宜
或 再 融 资 时 所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严格履行
                                                       取得的公司股份(包                     作出书面确认之前。
作承诺         (1)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 2 ) 2013
                                                       括因公司实施资本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                             年 3 月 4 日 二、非公开发行承诺
                                                       公积金转增、送红股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                                           期限: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
               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何剑
                                                       份),在金建中对其                     (1)中国机电认购的
               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 6 家认
                                                       受让信托受益权事                       增发股份自上市之日
               购对象。
                                                       宜作出书面确认之                       起锁定 36 个月。
                                                       前,不会转让该部分                     (2)其他 6 家认购对
                                                       股份。                                 象认购的增发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二、非公开发行作出                     个月。
                                                       承诺:
                                                       (1)中国机电认购
                                                       的增发股份自上市
                                                       之 日 起 锁 定 36 个
                                                       月。
                                                       (2)其他 6 家认购
                                                       对象认购的增发股
                                                       份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
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70%    至                           -40%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4,227.83   至                       8,455.67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092.78

                                                          1、光明二期 OGS 批量试验线项目实现批量生产,对业绩
                                                      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因订单波动,其对全年业绩贡献程度有限。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受外卖 CTP Sensor 及触摸屏模组价格下降、OGS 批量
                                                      试验线项目及重庆莱宝 OGS 项目开办费及研发支出增加等综
                                                      合影响,前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已有较大幅度下降。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未发生此情形。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