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沧州明珠:独立董事关于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07-1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持有沧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全部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拟受让东塑集团持有沧州银行全部股权的议案,在提交董事
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受让股权目的在于公司实施实业+金融投资的战略,打造新的利
润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照审计报告净资产定
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 70,820 万元的价格受让东塑集团持有沧州银行
全部股权,并同意将《关于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沧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子冬、迟国敬、陆宇建


                                                   2018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