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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沧州明珠:关于2018-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补充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2020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08 月 17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2020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18-2020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每年累计不超
过 30,000 万美元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该
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
在以下范围内: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
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为决策机构,
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0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沧州明
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2020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
2018-052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没有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承诺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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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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