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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兴化: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1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经理

办公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

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2016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质询,并提出具体要求和建

议,加大了对财务监督的力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对公司董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会议经过审

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及以本

公司资产作抵押的合同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4 月 22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6 日-5 月 19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会议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召开,会议经过

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

件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并解除原
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8 月 23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26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



    二、监事会对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

保及股权、资产置换、关联交易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

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和合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了相

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在履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

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会计资

料,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交易公允,监事会未发现任

何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

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且信

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

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六)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开

展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流转、存档、报送等

环节的相关规定,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三、监事会对《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6 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计

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 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

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的提升,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2017 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完善和补充相关制度,牢固树

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业务、监管政策的学习,提升监事的

管理、监督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监事会自

身建设,为监事履职尽责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二)深化监督职能,抓好整改落实。做好风险内控的监督,密切关

注公司财务和风险状况,促进公司内控与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在督促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力度,促进公司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大调研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关注公司经营决策、投资方案、

生产经营计划落地与执行情况,与公司各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及时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市场走势、行业竞争对公司

经营发展的影响,从风控角度提出建议,与董事会和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