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兴化:2016年度独立董事徐秉惠先生述职报告2017-03-1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徐秉惠先生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6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与左右,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事务,忠实、勤勉、
客观、公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本人 2016 年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出席 9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
事会的情况;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全部列席。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
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每次召开
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
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能够提前阅读、审查、询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等情形。
    二、2016 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1、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预
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与延
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进行事前充分讨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处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意见;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6、2016年9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延长石
油财务公司 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利用
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
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认真审议,
特别是在资产重组审计和年报审计过程中,注重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
期完成;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系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本人参加了上述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
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2016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了四次会议,在公司资产
重组审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会议,
对公司高管2015年度薪酬予以考核兑现,使得高管人员薪酬处在合理范围。
    五、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本人在 2016 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6 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自律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公司的商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
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司股票获利。
    七、培训和学习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
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
    八、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本人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6 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
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徐秉惠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