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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2017-12-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了充分了解,对本议案涉及的相关资料予以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必要的,也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

交易的相关要求,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淡   勇                        徐秉惠




    杨为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