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2017-09-0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三钢闽光
股票代码: 002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申万菱信-工
商银行-华融 24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地: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 增持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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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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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三钢闽光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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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万菱信基金 指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申万菱信-工商
银行-华融 24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三钢闽光、上市公司 指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工商银行-华融 24 号特定资产管理
计划”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所持有的三钢闽光股
本超定增后总股本 5%
本报告书 指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3、 法人代表: 姜国芳
4、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0B90E
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7、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它业务(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
8、 经营期限: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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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要股东: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股 67%;三菱 UFJ 信托银行
株式会社持股 33%。
10、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11、 联系电话: 021-232611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备注
姜国芳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朱敏杰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刘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陈志成 男 董事 日本 日本
川上丰 男 董事 日本 日本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今,
来肖贤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代为履行总经
理职务
白虹 女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张军建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阎小平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三钢闽光实际控制人关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三钢闽光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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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申万菱信基金旗下的专户产品“申万菱信-工商银行-华融 24 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
委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指令,参与三钢闽光定向增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三钢闽光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股票限售期内不得减持三钢闽光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尚没有继续增持其在上
市公司中股份的具体安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钢闽光 9,118.5411 万股份,占三钢闽
光总股本的比例为 6.6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58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
不低于 6.58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況,对有效申购进行累计统计,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为 6.58 元/股。
三、 本次发行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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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增发方式增持三钢闽光股票共计 9,118.5411 万股,占比 6.6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
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0 0 9,118.5411 6.64 9,118.5411 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四、本次发行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6 年 1 月 13 日,三钢闽光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与相关议案。
2016 年 1 月 26 日,福建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2016 年 1 月 29 日,三钢闽光召开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及与相关议案。
2016 年 4 月 5 日,三钢闽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54 号
《关于核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三钢闽光非公开发行的
9,118.541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流通转让。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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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排
除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外,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安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方式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下管理的“申万菱信-工商银行-华融 24 号资
产管理计划”增持了三钢闽光股票共计 9,118.5411 万股,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情况
如下:
1、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方式: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3、表决权归属:根据《申万菱信-工商银行-华融 24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华融信托提供《华融国兵晟乾成长 2 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合同》及《关于提供我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的承诺函》以及北京国兵晟乾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兵晟乾”)出具的《关于提供我司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情况的回函》等相关文件,华融信托根据华融国兵晟乾成长 2 号权益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国兵晟乾成长 2 号”)投资顾问国兵晟乾的投资建议,代
国兵晟乾成长 2 号投资于华融 24 号计划,国兵晟乾享有华融 24 号计划的实际投资建
议权、表决权。
4、涉及股份种类、数量:持有三钢闽光 9,118.5411 万股,占比 6.64%。
5、资产管理计划费用:本计划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
6、合同期限及变更:本计划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合同期满前 2 个月,各
方可协商合同是否续约。如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三方一致决定续约
的,应就续约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终止的条件:本计划资管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
一致决定终止的;合同项下所有资产已变现;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产托管人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若委托财产持有的上市公司证券未处于锁定期中,资产委托人单方要求提前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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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本计划资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产处理安排:本计划资管合同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资
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组织成立委托财产清算小组。负责计划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等相关事宜,也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9、合同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10、合同生效时间:2016 年 8 月 16 日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三钢闽光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起的前 6 个月内,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旗下的专户
产品均未通过其他方式买卖三钢闽光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
二、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
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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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三钢闽
光证券事务部;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zse.cn。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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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三明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三钢闽光 股票代码 002110
信息披露义务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人名称 有限公司 地 层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 不 变 ,但 持 股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人
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
定 □ 继承 □ 赠 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0 万(股) 持股比例:0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数
变动数量:9,118.5411 万(股) 变动比例:
量及变动比例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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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9,118.5411 万(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6.64%
及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申万菱信-工商银行-华融
24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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