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后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9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后
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式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
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
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的其他风险,
具体请见《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
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三钢闽光,证券代码:002110)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星
期三)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重
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
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进展公告。停牌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关于停牌事项的公告列
表如下:
序号 披露时间 公告编号 公告名
1 2017/7/12 2017-044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 2017/7/19 2017-045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3 2017/7/26 2017-046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4 2017/8/2 2017-049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5 2017/8/9 2017-051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6 2017/8/12 2017-052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7 2017/8/19 2017-054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8 2017/8/26 2017-05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9 2017/9/2 2017-059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0 2017/9/9 2017-061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11 2017/9/16 2017-065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2 2017/9/23 2017-06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停牌期
满 3 个月后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13 2017/9/30 2017-073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4 2017/10/12 2017-075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满 3 个月
继续停牌的公告》
15 2017/10/19 2017-076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6 2017/10/26 2017-078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7 2017/11/2 2017-082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8 2017/11/9 2017-084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19 2017/11/11 2017-087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已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相关文件详见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
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
后审核。因此,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
期一)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另行通知复
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意
见,同时,公司已将本次重组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等待
福建省国资委批复意见。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