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4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发出表决票 7 张),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收回有效表决票 7 张)。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
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取得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钢铁)
100%的股权,2018 年 6 月 12 日三安钢铁在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办理完成了变更登记,本公司现已持有三安钢铁 100%的股权,
三安钢铁成为了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为确保全资子公司三安钢铁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
资金,根据 2018 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三安钢铁向各家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壹亿元整。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玖仟玖佰肆拾万元整。
4.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壹亿元整。
5.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贰亿元整。
2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贰亿元整。
8.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9.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子公司三安钢铁在被本公司收购前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里继续使用,该等授信额度到期后自动作废,
三安钢铁向以上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
计人民币 117,440.00 万元(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
整),最终三安钢铁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三安钢铁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三安钢铁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
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子公司三安钢铁在被本公司收购前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由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该等担保在有效期
内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三安钢铁向上述各家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的融资将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18 年度本
公司为三安钢铁申请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担保总额度累
计不超过 117,440.00 万元(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
3
整)。
(二)三安钢铁根据其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开具交存 100%保
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将由三安钢铁自
主确定,但 2018 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三安钢铁根据其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用自有银行承兑
汇票质押方式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该等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将由三
安钢铁自主确定,但 2018 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三安钢铁财务总监肖绍康同志(身份证号
码:350402196909012014)负责办理三安钢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一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资产(土地、房产)抵押等
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三安钢铁承担。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吴春海同志(身份证号码:
350402196502122051)全权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洽
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项,
因公司为三安钢铁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
4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三安钢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
不超过 19.5 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三安钢铁的经营管理层具体
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
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