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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4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发出表决票 7 张),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收回有效表决票 7 张)。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

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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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取得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钢铁)

100%的股权,2018 年 6 月 12 日三安钢铁在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办理完成了变更登记,本公司现已持有三安钢铁 100%的股权,

三安钢铁成为了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为确保全资子公司三安钢铁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

资金,根据 2018 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三安钢铁向各家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壹亿元整。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玖仟玖佰肆拾万元整。

    4.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壹亿元整。

    5.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贰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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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贰亿元整。

    8.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9.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子公司三安钢铁在被本公司收购前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里继续使用,该等授信额度到期后自动作废,

三安钢铁向以上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

计人民币 117,440.00 万元(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

整),最终三安钢铁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三安钢铁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三安钢铁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该公司生产经营对

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子公司三安钢铁在被本公司收购前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由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该等担保在有效期

内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三安钢铁向上述各家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的融资将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18 年度本

公司为三安钢铁申请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担保总额度累

计不超过 117,440.00 万元(人民币壹拾壹亿柒仟肆佰肆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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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

    (二)三安钢铁根据其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开具交存 100%保

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将由三安钢铁自

主确定,但 2018 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三安钢铁根据其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用自有银行承兑

汇票质押方式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该等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将由三

安钢铁自主确定,但 2018 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三安钢铁财务总监肖绍康同志(身份证号

码:350402196909012014)负责办理三安钢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一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资产(土地、房产)抵押等

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三安钢铁承担。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吴春海同志(身份证号码:

350402196502122051)全权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洽

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项,

因公司为三安钢铁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

                            4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三安钢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

不超过 19.5 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三安钢铁的经营管理层具体

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安钢

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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