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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2019-08-0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4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
已获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1,634,384,15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红利 3,268,768,31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股份 817,192,079 股,转
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51,576,238 股。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经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案(以上事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19-036) )。 转 增 前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1,634,384,159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增至 2,451,576,238 股。公
司的注 册资 本将 从人民 币 1,634,384,159 元变 更为 人民币
2,451,576,23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分配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等内容的条款
   进行修改。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注册
   资本等内容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4,384,159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 2,451,576,238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                                   司(上市)。

    第十八条     公 司设 立 时 股本 总 额 为       第十八条    公 司 设立 时 股本 总 额 为
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 43,47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0,330万元,
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 占公司股本总额92.78%;其他法人股3,140
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7.22%。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8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向福 [2018]82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安集 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
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 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
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260,769,197股,致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 260,769,197 股,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 致 同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已 于
年6月13日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 2018 年 6 月 13 日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
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 票新增股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350ZA0018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 (2018)第 350ZA0018 号《验资报告》。上述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从 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从
1,373,614,962元变更为1,634,384,159元。 1,373,614,962 元 变 更 为 1,634,384,159

                                        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1,634,384,15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3,268,768,31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股份 817,192,079 股。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配方案,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
                                        变更为 2,451,576,238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 司现 有 股份 总 数 为
1,634,384,159 股,均为普通股。          2,451,576,238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
   制作《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8 月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 年 8 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
   废止。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人士全权负
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
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
权的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
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
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
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8 月修订)同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