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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海广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4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 10:0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监事会认真审核决定提名郝绍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监事会中最近 2 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 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1/2。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回购
公司股份有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若回购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事
宜。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
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
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
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方式
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票来源,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价格
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种
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若全额回购人民币 2 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 15 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约为 13,333,333 股,以公司总股本为 381,827,504 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3.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5)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46)。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郝绍银,男,1958年12月出生,毕业于甘肃省工业大学---石油矿场机械专业,
大学本科。曾先后担任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工程师、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2002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副总工程师。郝绍银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88%的股权,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任何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