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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海广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8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20,737,32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6.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39,999,995.0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279,257.75 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4-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本
次募集资金由公司使用其中 15,000 万元对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华时代”)进行增资,将用于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公司对
该部分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述 15,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
额合计为 54,161,216.53 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元

     开 户 银 行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817810401421001293         0.00
 限公司鲸园支行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建项目
                          817982501421001049    54,161,216.53
 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合      计                      -          54,161,216.53               -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暂无利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
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天
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
机、阶段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
购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
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
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以
下简称“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 7,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6)42 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64 天。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80,493.15 元全部归还并
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 月 4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决定增加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
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2,000 万元,选择适当时机、阶段
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合计现金管理额度 9,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5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书》,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7)01 期”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 81 天。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641,342.47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投资产品范围,可以购买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额度、
 期限等其他要求不变。
     2017 年 4 月 19 日,全华时代于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 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
 海通财理 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 180 天期第 1 号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180
 天。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820,734.3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
 阶段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
 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
 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7 年 10 月 24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签订《威海市商业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威海市商业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期限 20 天。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
 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17,055.56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
 可以购买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等其他要求不
 变。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全华时代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签订了 3 份《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分别使用 1,000 万
 元、1,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西藏东方财富证券收益凭证,
 产品期限分别为 75 天、180 天、335 天。截至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 75
 天理财的资金 1,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99,310.7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 180 天的理财资金 1,000 万元及理
财收益 251,506.85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5,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386,450.23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2 月 6 日,全华时代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签订 3 份《收益凭证产品认
购协议》,分别使用 300 万元、300 万元和 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西藏东
方财富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期限分别是 28 天、61 天、89 天。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分别将上述资金及理财收益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5 月 17 日,全华时代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订《收益凭证业务协议》,分别使用 300 万元和 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期限分别为 32 天和 60 天。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
已将上述资金 3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8,679.45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截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2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3,234.1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6 月 19 日,全华时代与中信证券签订了《收益凭证业务协议》,使用
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保本增益系列 369 期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32 天。截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5,775.34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7 月 25 日,全华时代与中信证券签订《收益凭证业务协议》,使用 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证券保本添益系列 251 期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18
天。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2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761.65 元
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7 月 25 日,全华时代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海通证券“一
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5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海通证券收益凭证,理财期限 42 天。截至 2018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3,351.39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产能稳步提升。随着公司业务量的
增加,该新建项目所需设施、设备将继续加大投入。截止目前,尚有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 5416.12 万元,预计到 2018 年底将使用募集资金 800 万元,因此将有约 4,6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
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4,6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的产品限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详情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上述投资
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
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该产品的到期日早于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
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4,6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
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名称、
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全华时代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
事会办公室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2018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
会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为
万 16,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
及审批权限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期限、
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按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履行相应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
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本次威海广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安排相应的董事
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程序,该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宜无异议。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关于威海广
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和《威
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