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0-00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20 年1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 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1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截至该公告披 露日,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持有威海广泰168,767,676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361,090,177股的46.7384%。2016年6月3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 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信托裕丰 2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裕丰信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和减持公司股票,以及因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被动稀释,导致其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4.99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裕 丰信托持有公司159,376,5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1,827,504股的41.7405%。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 变动均价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称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6 月 8 日 26.99 -9,000,000 -2.4925 非公开发行被动稀 广泰投 2016 年 9 月 13 日 — — -1.6127 释 资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集中竞价 10.41 628,620 0.1646 2018 年 11 月 20 日 合计 — — — — -3.9406 非公开发行被动稀 李光太 2016年9月13日 — — -0.7903 释 大宗交易 2020年1月6日 16.00 -3,490,000 -0.9140 合计 — — — — -1.7043 大宗交易 2018年11月20日 11.55 7,000,000 1.8333 裕丰信 2019年11月11日至 集中竞价 15.38 -3,809,723 -0.9977 托 2019年12月20日 大宗交易 2020年1月6日 16.00 -720,000 -0.1886 合计 — — — — 0.6470 总计 -4.9979 注: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737,327 股,总股本增至 381,827,504 股。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6,225,267 32.1873 107,853,887 28.2468 广泰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940,545 29.0621 107,853,887 28.2468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84,722 3.1252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2,542,409 14.5511 49,052,409 12.8467 李光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35,602 3.6378 9,645,602 2.52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406,807 10.9133 39,406,807 10.3206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470,277 0.6470 裕丰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2,470,277 0.6470 托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68,767,676 46.7384 159,376,573 41.74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裕丰信托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承诺 广泰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五年内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30%。 李光太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五年内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15%。 (2)2010年10月15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自愿追加锁定一年的承诺:所 持有的全部威海广泰股票自愿追加锁定一年,在此期间,广泰投资不对其所持有 的威海广泰股票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威海广泰股份,也不由威 海广泰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3)2012年12月17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在广泰投资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2013年11月21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在广泰投资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行为完成后连续6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5)2014年5月7日广泰投资承诺:本企业认购的威海广泰新增股份的限售 期,即不得通过证券市场公开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的期限,为本企业认购的威海 广泰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2015年7月11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 (7)2018年7月11日广泰投资承诺:于2015年7月15日认购的威海广泰空港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284,722股自愿追加限售期6个月,即承诺 追加限售期限自2018年7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 (8)2018年11月22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的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 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