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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海广泰: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3-13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0-01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威海广泰”)的
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现持有本
公司股份 107,853,8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2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太
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48,103,4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0%。广泰投资和
李光太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 11,454,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
    同时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累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07,853,887           28.25%

                    李光太                   48,103,409           12.60%
               合    计                      155,957,296           40.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广泰投资因部分合伙人有资金需求,李光太先生因个
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广泰投资和李光太持有的首发前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11,454,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则不进行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019 年 12 月 23 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截至本公告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00%。因此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计
划在 2020 年 6 月 23 日之前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剩余部分在 2020 年 6
月 23 日之后减持。
     同时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泰投资和李光太先生累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3%。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承诺
    广泰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五年内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30%。
    李光太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五年内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15%。
    2、2010年10月15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自愿追加锁定一年的承诺:所持有
的全部威海广泰股票自愿追加锁定一年,在此期间,广泰投资不对其所持有的威
海广泰股票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威海广泰股份,也不由威海广
泰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3、2012年12月17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在广泰投资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2013年11月21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在广泰投资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行为完成后连续6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5、2014年5月7日广泰投资承诺:广泰投资认购的本公司1,128.4722万股新增
股份的限售期,即不得通过证券市场公开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的期限,为广泰投
资认购的威海广泰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15年7月15日至2018年7月14日。
    6、2015年7月11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
    7、2018年7月11日广泰投资承诺:于2015年7月15日认购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284,722股自愿追加限售期6个月,即承诺追加限
售期限自2018年7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
   8、2018 年 11 月 22 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其余股份在增持行为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得
减持。
   9、2019 年 12 月 23 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截至本公告日,广泰投资、李光太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00%。
   除上述承诺外,股东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
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减持计
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上
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泰投资、李光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计划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