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7-09-13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103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涉及激励对象 219 人,可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587,4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8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根据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
体如下: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激励计划拟采取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股票来源为向 254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74 元/股,数量为 572.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5369%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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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激励
计划及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
3、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涉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公司 241 名激励对象合计
557.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授
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授予对象 241 名,授予价格 5.74 元,授予数量 557.1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
5、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1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6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
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19 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587,480 股申
请解锁。
二、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 3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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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条件。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除 21 名激励对象离职之外,其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余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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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1)以 2015
公 司 2016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988,764,597.01 元,相比 2015 年度
不低于 10%。以上“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
增长率为 14.31% %,且归属于上市
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2)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润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综上所
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述,公司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得为负。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
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
中等(C)、合格(D)、不合格(E)五个档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情况:
次,分别对应的当年可解锁比例为 100%、
(1)209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
100%、100%、70%、0%,若激励对象上一
结果为 A/B/C,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档,则上一
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 100%。(2)
年度激励 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 为 “ 中等及 以
10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 D,
上”,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
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额度的 70%,未能解锁部分延期解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
锁至下一年度。(3)1 名激励对象绩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根据
效评价结果为 E,第一个解锁期的
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
未解锁额度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
锁, 剩余比例部分延期解锁至下一年度。 若
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
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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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2、本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87,48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815%。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9 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第一期可解 本次可上
职务/考核结 获授的限制 剩余未解锁
序号 姓名 锁限制性股 市流通股
果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票 份数
1 李钢 董事、总经理 80.00 24.00 20 56.00
2 洪革 副总经理 10.00 3.00 2.5 7.00
副总经理、董
3 王萍 10.00 3.00 2.5 7.00
事会秘书
4 吴志坚 副总经理 40.00 12.00 10 28.00
5 张洪 董事 5.00 1.50 1.25 3.50
6 张建洲 财务负责人 10.00 3.00 2.5 7.00
公司核 考 核 结 果 为
心技术 A/B/C ( 203 360.30 108.09 108.09 252.21
(业 人)
7
务)人
考核结果为 D
员 213 19.80 4.158 4.158 15.642
(10 人)
人
合计 219 人 535.1 158.748 150.998 376.35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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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股票将遵守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
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19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87,480 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3815%。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
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要求,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19 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 1,587,4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
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
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
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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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19 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内
按规定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4、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三维通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三维
通信已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内部批准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72,644,183 17.46 -1,509,980 71,134,203 17.10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7,238,183 16.16 77,500 67,315,683 16.18
股权激励限售股 5,406,000 1.30 -1,587,480 3,818,520 0.9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449,817 82.54 1,509,980 344,959,797 82.90
三、总股本 416,094,000 100.00 0 416,094,000 100.00
六、备查文件
1、《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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