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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星展测控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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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星展测控

               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通信”)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星展测控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海
卫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卫通”)与西安星展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星展测控”)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预计 2018 年采购金额不高于 9000 万
元。
    星展测控实际控制人韩磊、张小青、韩崇昭三人持有海卫通出资额350万元、
400万元、42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 5.83%、6.67%,7%。故星展测控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海卫通的关联方;三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星展测控的议案》,公司投资5550.6万元,占星展测控10.18%股权,
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星
展测控作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星展测控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鲍恩斯、蔡家楣、杨忠智发表了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9000万元,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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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91610131797476734J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股票代码:831244
      5.上市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6.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211 号环普科技产业园 D2 幢 101 号
      7.法人代表:韩磊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60 万元
      9.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16 日
      1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及相
应的系统工程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租赁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系统集成的开发、销售、相关产品的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证项目)
      11.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韩磊                     18,505,620             18.04%
  2              张小青                     13,669,524             13.32%
  3                杨博                     10,669,032             10.40%
  4                付林                     10,669,032             10.40%
  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0,440,000             10.18%
  6      上海达晨恒胜创业投资
                                              8,208,000                8.00%
             中心(有限合伙)
 7       陕西省新能源汽车高技
         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5,529,600                5.39%
                 合伙)
  8              韩崇昭                       4,139,172                4.03%
  9                金剑                       3,939,840                3.84%
 10              赵玉国                       3,291,408                3.21%
      1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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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6-30(未审计)         2016-12-31(已审计)
    资产总计                              18,142.32                    18,886.94

    负债合计                               4,642.83                     5,224.94
    所有者权益                            13,499.49                    13,662.00

    (2)利润表

    项目                 2017 年 1-6 月(未审计)     2016 年度(已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3,229.63                     8,198.41

    营业利润                                -241.45                     1,447.75

    净利润                                  -399.20                     1,396.13

    上述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关联关系说明:星展测控实际控制人韩磊、张小青、韩崇昭三人持有海
卫通出资额350万元、400万元、42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 5.83%、6.67%,7%。
故星展测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卫通的关联方;三维通信投资5550.6万元,占星
展测控10.18%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星展测控作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在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
交易双方将参照市场化原则来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甲方):深圳海卫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西安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订单与订单确认
    1. 甲方将依据本框架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出具采购订单,载明具体的设备
型号、数量、单价、交货期、交货地等信息。产品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预
计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含设备与服务)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
    2. 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采购订单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确认回复,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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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未在 5 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的,视为乙方接受该采购订单。
    第二条   协议期限
    自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三条   付款
    1.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含服务)款项的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根据产
品类别的不同在相应的产品说明文件中共同确认。
    2. 发票开具:乙方需在付款期限届满前至少 15 日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
规定的税率为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相应的付款。
    第四条   交付
    1. 交付地点:以甲方采购订单上指定的地点为准,乙方承担从设备发出至
抵达甲方指定地点间的所有运输费用,将设备运送甲方指定地点,并按单套设备
提供物流签收单。
    2. 交付时间:按甲方发出采购订单的要求完成交货。
    第五条   质量保证与维修
    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的产品(含服务)的质量保证与维修事宜,以甲乙
双共同确认的产品说明及相应产品的技术服务补充协议为准。
    2. 如有涉及乙方收费服务的,甲方另行向乙方出具服务采购订单。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对于每批次发出的设备,乙方有义务按单套设备提供物流签收单,并在
物流签收单上注明该套设备的资产编号,因乙方未能履行此义务而造成甲方设备
的遗失或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金额计算。
    3. 甲方延期付款时,应向乙方支付该迟延支付款项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
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金额计算。甲方无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或
中途退货,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应向乙方支付其拒绝接受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
的 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4.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如
乙方保证其设备知识产权归其所有,如第三人提出追索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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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存在侵权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卫通与星展测控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有利于提升海卫通作为民营海上宽带卫星通信服务商的竞争力,加速改造传
统海洋信息产业的商业模式,迅速占领海洋产业信息入口,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
海洋信息化服务。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实际控制人不同,
属于不同利益主体,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造成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与星展测控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蔡家楣、杨忠智、鲍恩斯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
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三维通信控股子公司与星展测控签订<采购框
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2、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
确定,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
企业的长远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
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采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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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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