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18-06-14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2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并代为履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时指定林琳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
由于林琳女士尚未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考
试,待其通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正式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林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邮箱:haisum@haisum.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