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3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
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短期结余
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国有控股上市银行自有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近期分别购买了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2天” 、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2017年第4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理财产
品21025”、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SHTM18090理财”,共使用自有
资金人民币21,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93%。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向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2
天,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2天。
       (2)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3.79%。
       (3)产品类型:保本保固定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4.35%。
       (5)投资期:92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33
    2、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向兴业银行购买金雪球优选2017年第4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理财产品21025,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1)产品名称:金雪球优选2017年第4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
式理财产品21025。
    (2)认购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5.31%。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投资期:205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
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
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信托计划(受益权)或符合监管
机构规定且风险程度不高于上述投资品种的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3、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向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稳得利
SHTM18090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稳得利系列SHTM18029理财”。
    (2)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3.79%。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投资期:365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货币市场类以及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资产。
    4、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向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稳得利
SHTM18090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稳得利系列SHTM18029理财”。
    (2)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33
的净资产的3.03%。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投资期:365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 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货币市场类以及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资产。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来源于理财产品对应投资组
合的运作和回报,因国家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导致
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
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
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
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
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
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
产品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
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5、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
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
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
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
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
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
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33
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
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
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
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
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
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
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
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
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
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
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
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
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
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
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
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兼顾投资理财资金的安全
和效益,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考虑。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