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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9-01-0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候选人符
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三)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独立董事:李文祥    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2019 年 1 月 8 日




                                                                        1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李文祥            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2019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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