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9-11-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国昂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赵国昂先生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同意将赵国昂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独立董事: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