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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鑫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19-08-09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鑫药业”)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与其一
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发来的函告,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
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可能对康平公
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已违约的股票进行平仓处理,导致康平公司与
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89,499,9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2%;仲维
光持有公司股份 61,922,5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3%;仲桂兰持有公司股
份 63,694,2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
及仲桂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15,116,757 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2%。
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422,795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9,499,93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8.22%;仲维光持有公司股份61,922,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3%;仲桂兰持有公司股份63,694,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7%;康平公司
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116,757股,合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8.02%;
    其中,康平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489,499,907.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0%,仲维光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61,922,55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0%,仲桂兰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63,694,2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合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615,116,659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未能按照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可能对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
仲维光及仲桂兰已违约的股票进行平仓处理,导致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
光及仲桂兰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转增股
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8,422,79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维光及仲桂兰严格遵守了首次公
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
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
兰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康平公司《关于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仲维光《关于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仲桂兰《关于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