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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鑫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
债总额及净利润无影响。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
执行。
    (二)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原“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内容;
新增“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债权投资部分;
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股票投资
部分。
    3、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4、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
期末余额填列。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7、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
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
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始按照财会[2019]6号的要求
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的变更,只涉及对
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
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只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及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