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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鑫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其一致行

动人仲桂兰的告知函,仲桂兰于 2020 年 1 月 8 日、1 月 16 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2,8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减持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0/1/8         9,327,000         5.66     0.7282%
 仲桂兰
            大宗交易       2020/1/15        3,533,000         5.53     0.2759%
                 合计                      12,860,000          -       1.0041%

    2、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康平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471,914,765     36.85%      469,443,565     36.65%

  仲桂兰    无限售流通股     42,327,905      3.30%      29,467,905      2.30%

  仲维光    无限售流通股     61,922,552      4.83%      61,922,552      4.83%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仲桂兰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康
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3、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仲桂兰《关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贵公司股份数量达到1%的告知
函》;
    2、中登结算公司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