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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3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后,
独立董事对拟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沈成德先生、袁桐女士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是公司在新领域积极布局、把
握未来发展先机的需要,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投
资协议中约定了未达盈利预期时由交易对手方回购股权的条款,投资风险较小,
有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我们认可该投资行为,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彭诚信先生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该项投资是上市公司在进行与其主业无关的财务投资,不符合上市
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的投资方向;并且该项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上市公司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也可能会因此影响中小股东利益,本
人因此对康强电子的此项投资行为持有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桐




    彭诚信




    沈成德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