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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其中董事周柏根先生、白涛先生、李忠
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
华先生,上述 9 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5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发起设立“中邦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此名称为预审核名称,最
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邦保险”或“保险公司”),推进公司
在金融领域的布局,实现产业合作升级。中邦保险采取发起式设立,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000 万元,相关发起人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中邦保险 100%股份。韵
达股份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认购中邦保险 16%股份,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和处理中邦保险筹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和协议。
    鉴于本议案拟投资金额为 16,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公司联合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香港”)拟在天
津自贸区注册“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此名称为预审核名称,
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3,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持股 75%,
韵达香港持股 25%。
    鉴于本议案拟投资金额为 3,000 万美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