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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
  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大股东及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股)         日期           日
            一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上海罗颉                                                        中国银
                                                     办理解除
思投资管                                                        河证券              项目
                是       3,292,700      2017-10-12   质押登记             0.48%
理有限公                                                        股份有              投资
                                                     手续为止
  司                                                            限公司

合   计                  3,292,700                                        0.48%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质押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之
  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687,552,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48%。本次合计质押3,292,7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48%,占公司总股本的0.27%;除本次质押外,上
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质押126,104,57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为129,397,273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8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3%。


    二、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
力,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实质性因素。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21ZA0020号),经
审计的2016年度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货运”)合并报表范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115,307.09万元,高于
2016年度业绩承诺金额113,039万元,完成率102.01%。本公司置入资产2016年度
的业绩达到补偿义务人的承诺数,交易对方对韵达货运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
实现。本次重组后,韵达货运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如未来发生盈利能
力下降情形,导致盈利补偿期内未达到承诺数,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
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其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
补偿义务,并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