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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
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28,550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段忠       梁金华       盛宝军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