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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饶陆华先生、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聂志勇先生、林训
先先生、黄幼平女士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由于上述高管人员
均为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在以前任期中能准确把握公司运作,为公司持
续、快速、稳健发展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2、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饶陆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马剑先生、桂国
才先生、聂志勇先生和林训先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聂志勇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黄幼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盛宝军    丁海芳     张文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