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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武剑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武剑飞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武剑飞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且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作为公司董事长的
条件和职责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长的岗位。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武剑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刘会林、陈晓东、海洋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