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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网荣信: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7-07-06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荣信           公告编号:2017-050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61,595,0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08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2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13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层证券事务部
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6017719
    传真电话:0755-8601511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