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19-10-14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月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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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梦网
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二、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 18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
三、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公司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期间的回购股份以零价格转让予员工持股计划取
得公司股份并持有,合计 12,460,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
注: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注销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上述注销相关手续正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为避免引起歧义,本草案中“公司股本总额”等相
关数据以假设前述注销已完成进行计算。
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
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
份。
上述回购股份是指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回购股份
事项。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
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由公司回购的股份以零价格转让取得,无需出资。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
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48 个月。
八、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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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7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 8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 10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 12
第六章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15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6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7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1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22
第十一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3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 24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
梦网集团、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公司)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
梦网科技 指
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指
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
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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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从而更好地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现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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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
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
标准,有创新精神和执行力;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
董事会认同的公司或下属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三)公司除上述人员外,经申请公司批准的员工。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 18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参加对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占本次员工持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数(股)
计划比例 的比例
徐刚 董事 3,000,000 24.0763% 0.3731%
黄勇刚 董事、副总裁 400,000 3.2102% 0.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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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冲 董事、副总裁 1,200,000 9.6305% 0.1492%
杭国强 副总裁 2,000,000 16.0508% 0.2487%
文力 副总裁 800,000 6.4203% 0.0995%
易生俊 副总裁 350,000 2.8089% 0.0435%
李局春 副总裁、财务总监 600,000 4.8153% 0.0746%
侯晓阳 副总裁 300,000 2.4076% 0.0373%
靳勇 副总裁 200,000 1.6051% 0.0249%
朱雯雯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0,000 2.0064% 0.031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 人) 3,360,406 26.9687% 0.4179%
合计(18 人) 12,460,406 100.0000% 1.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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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由公司回购的股份以零价格转让取得,无需出资。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
事项的议案》,对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的议案》;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
并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本次回
购的实施期限已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3,844,896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的 1.7080%,最高成交价为 8.4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 106,587,519.8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零价格受让公司已回购的股票,无需出资。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为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期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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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回购的股票 12,460,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5%。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
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
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
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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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锁定期与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
解锁,锁定期最长 48 个月,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第一批解锁时点 20%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第二批解锁时点 25%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第三批解锁时点 25%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第四批解锁时点 30%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48个月
(二)业绩考核
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出售对应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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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所有: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梦网科技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批解锁时点
低于 40%
以 2018 年梦网科技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批解锁时点
低于 80%
以 2018 年梦网科技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批解锁时点
低于 120%
以 2018 年梦网科技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四批解锁时点
低于 170%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梦网科技的营业收入。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
方式自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获得的股票,在对应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由公司收
回注销;该部分股票出售前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权益(如有)归属于公司。如果中
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
的意见执行。
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
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
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一并锁定,该现金股利的解锁期与相
对应股票相同。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
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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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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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一)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二)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由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依照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计划的投资风险。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所持
有本计划的份额。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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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
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
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
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以零价格受让取得的公司已完成回
购的社会公众股股票。
(二)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三)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
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一)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
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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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
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三)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
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可以进行分配,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在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质
押、担保及偿还债务。
(二)在存续期内,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所持有本计划的份
额或权益。
(三) 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选择以
下方式对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进行处置:
1、持有人主动辞职或擅自离职或单方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
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
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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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零价格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以零价格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b.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管理委员会
有权在 10 个交易日内(遇到锁定期、敏感期、市场因素等无法买卖股票、无法
提取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情形,则相应顺延)强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份额对应比例的股票卖出,提取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并向该持有人划付款
项。
(四)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
1、持有人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
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持有人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
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持有人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
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持有人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
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一)税收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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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
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应的协议,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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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通过非交易
过户等法 律法规 允许 的方式 获得公 司回购 专用证 券账 户所持 有的公 司股票
12,460,406股,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公司股
票,以2019年10月11日收盘价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2,503.48万元,
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2019年至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万元)
22,503.48 1,812.78 10,126.57 5,907.16 3,250.50 1,406.47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
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
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
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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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
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八、公司应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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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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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
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
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