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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邦
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流通股 286,953,9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5%,其中
高管锁定股 215,215,43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738,480 股)有关办理股权
质押和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                               占其所持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       日期          到期日                              公司股份
           动人        股)                                                           比例
                                 2019 年        2020 年       山东省国际信托
张邦辉      是         6400                                                           22.30%     融资
                                4 月 22 日     4 月 21 日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名称                    数(万股)           日期          登记日                        所持公司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2017 年        2019 年     申万宏源证券
张邦辉        是              3072.5                                                         10.71%
                                           11 月 9 日     4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邦辉先生剩余质押公司股份为 129,837,500 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0%。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