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1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邦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
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此议
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前就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关资料,
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
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萍:
鲍金红:
张晖明: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