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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2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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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新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    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伏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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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5,076,791.27             158,929,503.68                        -3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0,757.90              -3,263,052.72                        10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03,096.04              -4,146,294.82                        109.7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675,151.83              37,617,431.11                       -131.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20                      10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20                      10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0.78%                        0.8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013,330,655.74           2,631,993,491.56                        -2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31,517,673.48           1,031,326,915.55                          0.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32,416.68 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违约金及逾期收款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149.26
                                                                                      盘亏损失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33.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20.13

合计                                                                     593,853.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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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60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湘潭电化集团有
                  国有法人              34.14%       73,751,800         8,700,000 质押               19,000,000
限公司

湘潭振湘国有资
产经营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0.52%       22,713,375        22,713,375
公司

农银国际(湖南)
投资管理有限公
                  其他                   7.25%       15,650,000        15,650,000
司-潇湘成长资
产管理计划

上海智越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3%       13,030,000        13,030,000
心(有限合伙)

上海景贤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3%        8,700,000         8,700,000
限公司

深圳市瀚信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3.22%        6,960,000         6,960,000
瀚信定增 1 号证
券投资基金

百年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17%        2,521,569                   0
红保险产品

红塔红土基金-
浙商银行-红塔
红土创富优选特 其他                      1.00%        2,168,220                   0
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广州期货有限公
司-广州期货合
                  其他                   0.93%        1,999,759                   0
阳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 其他                      0.79%        1,699,871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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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长
城双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65,0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51,80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2,521,569 人民币普通股          2,521,569
红保险产品

红塔红土基金-浙商银行-红塔
红土创富优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168,220 人民币普通股          2,168,220
计划

广州期货有限公司-广州期货合
                                                                     1,999,759 人民币普通股          1,999,759
阳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1,699,871 人民币普通股          1,699,871
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
                                                                     1,393,729 人民币普通股          1,393,729
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1,366,060 人民币普通股          1,366,060
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杨纬                                                                 1,2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0,900

陈晓滢                                                               1,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0,000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混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湘潭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为
说明
                               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77.29%,主要是本期偿还大股东电化集团借款以及部分银行借款。
2.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53.46%,主要是本期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
3.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8.81%,主要是本期支付其他单位的款项以及新基地工程建设的劳动保障金增加。
4.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1.74%,主要系年初预交本期土地使用税。
5.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3.53%,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6.   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7.92%,主要系本期支付大部分新基地工程款和原材料货款。
7.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8.20%,主要系本期补交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8.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7.67%,主要系期末应交的各项税费较少。
9.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1.69%,主要是本期支付了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款,以及退还部分工程保证金。
10.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72.49%,主要系本期偿还大股东电化集团借款3.5亿元。


二、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3.88%,主要系本期电解金属锰销量减少。
2.   营业成本同比减少44.05%,主要系本期电解金属锰销量减少以及转销部分存货跌价准备。
3.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24.8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污水处理新增上交增值税,导致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4.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80.75%,主要系本期电解金属锰和矿业的停工损失。
5.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8.47%,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6.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88.32%,主要系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
7.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投资收益21.70万元,本期无投资收益。
8.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6.5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增值税返还70%。
9.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33.39%,主要系本期捐赠、赞助的增加。
10.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5.81%,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调整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1.04%,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而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54.86%,主要系本期偿还电化集团新基地借款3.5亿元。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61.03%,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同比减少,而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1万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公司已于2016年3月29日披露《关于投资建设1万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
设,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 年 01 月 19 日                    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
公司竹埠港地区生产线整体搬迁事项      2016 年 03 月 10 日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期 B 扩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
                                      2016 年 03 月 10 日
建工程项目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参与投资湘潭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 PPP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
                                      2016 年 03 月 10 日
项目的项目公司事项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湘潭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
的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016 年 03 月 10 日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项目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采取
                                                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
                                                同的业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
                                                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2)
                湘潭振湘国有资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 2013 年 08
                产经营投资有限 同业竞争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中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湘 月 22 日
                公司
                                                潭电化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本
                                                公司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本
                                                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
收购报告书或                                    与湘潭电化相同或相似,不与湘潭电化
权益变动报告                                    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湘潭电化的利益。
书中所作承诺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国有
                湘潭振湘国有资
                                 保持上市公司   股权划转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 2013 年 08
                产经营投资有限                                                                   长期有效 履行中
                                 独立性承诺     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 月 22 日
                公司
                                                立、业务独立。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国有
                湘潭产业投资发 保持上市公司     股权划转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 2014 年 01
                                                                                                 长期有效 履行中
                展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性承诺       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 月 20 日
                                                立、业务独立。

                湘潭产业投资发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采取 2014 年 01
                                 同业竞争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中
                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 月 20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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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
                                                 同的业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
                                                 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如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湘潭
                                                 电化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本公
                                                 司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本公
                                                 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
                                                 湘潭电化相同或相似,不与湘潭电化发
                                                 生同业竞争,以维护湘潭电化的利益。

                                                 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
               湘潭振湘国有资
                                                 取得的湘潭电化的股份自在深圳证券交 2015 年 01 2018 年 1
               产经营投资有限 股份限售承诺                                                                     履行中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让转 月 23 日        月 22 日
               公司
                                                 让。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业务发展定
                                                 位上,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
                                                 确保湘潭电化作为集团污水处理业务的
                                                 专业发展平台。在作为湘潭电化的间接
                                                 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同的业
                                                 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营构成
                                                 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在作为湘潭
                                                 电化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果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何商业机
                                                 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湘潭电化的
资产重组时所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本公司将优
作承诺
               湘潭振湘国有资                    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3、本公司及
                                同业竞争、关联                                         2014 年 02
               产经营投资有限                    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利用对湘潭                 长期有效 履行中
                                交易承诺                                               月 07 日
               公司                              电化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任何有损于湘
                                                 潭电化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双方的关联
                                                 交易上,本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
                                                 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
                                                 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
                                                 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
                                                 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发生。2、将尽可能地避免和
                                                 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
                                                 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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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
                                公司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在合
                                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
                                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湘潭电化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湘潭电化
                                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的
                                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
                                非法占用湘潭电化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已立项
                                的《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项目和《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
                                程》项目,目前均未开工建设;在本次
                                收购完成且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
                                司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管理、
                                租赁等方式与湘潭电化或污水处理公司
                                签署相关协议以避免同业竞争,确保上
                                市公司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决策权且获
                                得公允对价。在上述项目具备持续经营
                                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
                                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时,若上市公司有意
                                收购,本公司承诺将按公允、合法的方
湘潭产业投资发                  式将上述项目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若上 2014 年 02
                 同业竞争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中
展集团有限公司                  市公司无意收购,本公司承诺将上述项 月 07 日
                                目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2、在业务
                                发展定位上,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收购完
                                成后将确保湘潭电化作为集团污水处理
                                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在作为湘潭电化
                                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采取合
                                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同
                                的业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营
                                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如果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湘潭电化
                                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本公司将
                                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3、本公司


                                                                                                  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利用对湘
                                               潭电化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任何有损于
                                               湘潭电化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郑重承诺:今后如与关联企业发
               湘潭电化科技股                  生交易行为,将严格依照《公司章程》、2007 年 03
                                关联交易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证券监管机关 月 09 日
                                               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充分披露
                                               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利益。

                                               (1)目前电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电
                                               化科技)均未从事与电化科技相同或相
               湘潭电化集团有                  似的经营业务,与电化科技不存在同业 2004 年 10
                                同业竞争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中
               限公司                          竞争问题。(2)电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不 月 28 日
                                               含电化科技)将不从事任何与电化科技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

                                                                                                             履行中。
                                                                                                             电化集团
                                                                                                             已将锰矿
                                                                                                             采矿权区
                                               关于转让探矿权的承诺内容如下:在本                            -260 米
                                               次发行及交易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探矿                            标高以下
               湘潭电化集团有                                                        2010 年 05
首次公开发行                    同业竞争承诺   权的转让条件时,电化集团将以适当的                 长期有效 的探矿权
               限公司                                                                月 20 日
或再融资时所                                   方式,按公允价格将相关探矿权转让给                            转为采矿
作承诺                                         湘潭电化,以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                              权后转让
                                                                                                             给本公司
                                                                                                             并已完成
                                                                                                             权证过户
                                                                                                             手续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
               湘潭电化集团有                                                      2016 年 01 2019 年 1
                                股份限售承诺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履行中
               限公司                                                              月 20 日 月 20 日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
               农银国际(湖南)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投资管理有限公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2016 年 01 2019 年 1
                                股份限售承诺                                                                 履行中
               司-潇湘成长资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月 20 日       月 20 日
               产管理计划                      在锁定期内,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的
                                               资产委托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委托财产份
                                               额。

               上海智越投资中 股份限售承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2016 年 01 2019 年 1 履行中



                                                                                                                       1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心(有限合伙)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月 20 日     月 20 日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在锁定期内,全体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
                                                的合伙份额或退伙。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
               上海景贤投资有                                                       2016 年 01 2019 年 1
                                 股份限售承诺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履行中
               限公司                                                               月 20 日 月 20 日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
               深圳瀚信资产管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理有限公司-瀚信                                                        2016 年 01 2019 年 1
                                 股份限售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履行中
               定增 1 号证券投                                                      月 20 日     月 20 日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资基金
                                                在锁定期内,瀚信定增 1 号证券投资基
                                                金的投资者不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
               湘潭新盛企业管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2016 年 01 2019 年 1
               理发展中心(有限 股份限售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履行中
                                                                                    月 20 日     月 20 日
               合伙)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在锁定期内,全体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
                                                的合伙份额或退伙。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新股
                                                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
               湘潭新鹏企业管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
                                                                                      2016 年 01 2019 年 1
               理发展中心(有限 股份限售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履行中
                                                                                    月 20 日     月 20 日
               合伙)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在锁定期内,全体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
                                                的合伙份额或退伙。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的具体
                                                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其他对公司中                                    式。2、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公司
               湘潭电化科技股                                                         2015 年 05 2017 年 12
小股东所作承                     分红承诺       可以根据年度或者半年度的盈利情况和                            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                                                             月 14 日   月 31 日
诺                                              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
                                                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
                                                红。3、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在公
                                                司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1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含 10%)。4、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办法: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50.00%    至                       30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    至                           570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42.58
元)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财务费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用有所下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6-001)
2016 年 01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www.cninfo.com.cn/informat
                                                                         ion/companyinfo.html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6-002)
2016 年 02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www.cninfo.com.cn/informat
                                                                         ion/companyinfo.html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16 年 4 月 27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