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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独立董事赵德军述职报告2018-03-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德军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会议出席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 出 席 会 议 次 实 际 出 席 会 议 次 现场出席会议 通讯表决出席
           数              数                 次数           会议次数


赵德军     11              11                 2              9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会,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对所有议案均提交了同意票,没有弃权票和反对票情形。与会
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

       2、报告期内,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
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核查相关
资料,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5)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事项;

    (7)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8)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事项。

    2、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核查相
关资料,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7 年 9 月 0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核查相
关资料,本人对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核查相
关资料,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2)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事项;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7年本人到公司现场办公10天,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与公司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进展,实时掌握公司的运营状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在 2017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
报,了解、掌握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
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我们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新政
策、新法规,全年本人参加公司通过网络邮件传阅的学习,着重学习各种违规案
例分析等,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好、更合理的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的。

    5、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18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公司的长
远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邮箱:10457389@qq.com




                                                 独立董事:赵德军

                                                 2018 年 0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