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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分别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
次、第十三次和第十四次会议;4 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刘
泽华先生主持,分别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共 7 个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弃权、
反对情形。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及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2017 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主动与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工作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新的政策法规,加强公司规范运
作相关内容的学习。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
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
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
定,无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17年
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
内部控制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能很好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来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7年的各类财务报表均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的年审
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内控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
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特定对象来访
接待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特定对象来访登记工作,能按要求
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报告期内未
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监事会将在2018年的工作中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