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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12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4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
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18年7月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
月26日下午15:00至7月27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3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就该议案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
-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
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
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7月27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
        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