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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二)2019-03-20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2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潭电化”)股份
25,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5%)的股东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潇湘成长资管计划”)计划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 2019 年 4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止,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潇湘成长资管计划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潇湘成长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5,040,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5%。
    注: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潇湘成长资管计划将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5%)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给自然人钟利波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协议转让手续未办理完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包括前述股份非
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6,91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 2019 年 4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止,且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价格区间:不低于 10 元/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潇湘成长资管计划曾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承诺内容: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
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
交易,且资产委托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委托财产份额。
    2、潇湘成长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潇湘成长资管计划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
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潇湘成长资管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将督促潇湘成长资管计划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潇湘成长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决策不
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