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4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
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彭柏境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
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关联方广西裕能新能
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裕能”)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本次交易金
额 68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机电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
                       关联方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订金额
  向关联方    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
                                         工程安装    市场定价          680
  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
                            合计                                       68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怀球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25 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新兴工业园)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研发。
    因广西裕能处于建设期,尚无财务数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裕能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联营企业,公
司持股比例为 16.07%。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干江先生在广西裕能担任执行董事,
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
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裕能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裕能
    乙方:机电公司
    1、工程名称:广西裕能年产 1.3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非标制作安装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湖润镇。
    3、工程范围:本工程项目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部分工艺设备安装、投料系
统、研磨系统、喷雾干燥系统、气力输送系统、气流磨系统等设备非标钢结构平
台、压滤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氮气管道、纯水管道、供水管道、冷却水循环管
道、部分工艺管道及管道桥架制作安装、除锈及油漆防腐工程、临时水电安装、
压滤机下料斗制作安装等。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安全、包环保、包质量、包工期,包工包料的
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本工程依据甲方广西裕能年产 1.3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非标制
作安装工程暂估造价陆佰捌拾万元整。
    6、结算方式:
    1)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为第三方审计价;
    2)工程量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经审核批准的正式设计施工图、工
程联系函、设计变更单、工程量清单、现场签证单为依据结算工程量;
    3)乙方采购的主材,按乙方采购前报甲方审定的价格执行;乙方采购的辅
材材料价格按通讯价确定。
    7、开票:乙方向甲方开具总价税率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由甲方承
担。
    8、付款办法
    (1)预付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
    1)每月 25 日前,乙方向甲方书面申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甲方三天内确
认乙方完成工作量。
    2)甲方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支付至乙方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造价的 65%;验收合格后,在送审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
    9、质保期一年,留 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五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
保修期满后失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机电公司为广西裕能提供工程服务为正常经营活动,符合机电公司业务及发
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依程序进行
招议标,确定机电公司为中标单位,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
结算方式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
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全资子公司机电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
序合法公正,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机电公司为广西裕能提供工程服务为正常经营活动,符合机电公司业务
及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依程序
进行招议标,确定机电公司为中标单位,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
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方产生严重依赖。新增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