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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0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进电化”)按其股

东持股比例向香港先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先进”)提供人民币 1,525
万元免息借款,期限为两年。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湘进电化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 65%,香港先进持股 35%。鉴于

湘进电化账面有闲置资金,为缓解股东资金紧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湘进电化
拟按持股比例分别向股东出借闲置资金共计 4,357.14 万元,其中向公司出借
2,832.14 万元,向香港先进出借 1,525 万元,期限均为两年,均不收取利息。
湘进电化向香港先进提供的 1,525 万元借款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具体内
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与期限
    湘进电化向香港先进提供人民币 1,525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自借款资金

支付之日起计算。
    2、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香港先进在境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3、借款利率与利息
       借款期限内,湘进电化同意免收香港先进借款的利息。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编号:75003

       2、公司名称:香港先进化工有限公司
       3、股本: HKD 68,010,000.00
       4、成立日期:1979 年 11 月 9 日
       5、法定代表人: 李先轸
       6、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化工贸易
       7、注册办事处: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 77 号华懋广场九楼 901A 室
       8、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港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0,031,000.00       198,900,000.00

负债总额                                 115,762,000.00       114,139,000.00

资产负债率                                        57.87%               5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84,269,000.00        84,761,000.00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9,197,000.00        21,2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69,000.00          492,000.00

       香港先进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湘进电化为香港先进提供人民币 1,225 万元免息借款,期
限二年。目前上述财务资助已归还。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查相关资料后认为: 由于征收补偿款尚未取得,湘进电化原全

部生产线自 2014 年 9 月起关停后,一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湘进电化按
持股比例向股东出借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且香港先进资信情况良好,此次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风险可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香港先进信用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湘进电化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借出资金,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公司已就本次控股子公司湘进电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人民币 1,525 万元(即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

存在逾期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