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2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23 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 份 208,235,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84%。其中中小投资者 8 人,代表股份 42,756,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89,52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75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8,708,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38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8,232,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83%;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1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 165,478,720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下述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4)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3、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 165,478,720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8,232,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83%;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1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通过《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 165,478,720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6、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8,232,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83%;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1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 165,478,720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8、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8,232,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83%; 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1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2,753,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18%;反对票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数的 0.00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曾磊、张泽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