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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轮股份: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7-070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043),公司部分董事、高管
 的拟减持计划如下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东名称     现任职务    现有持股数               拟减持股数
                                           比例                    本比例
   季善魁      董事         3,707,610      0.46%     300,000       0.037%

   周益民      董事         4,191,936      0.52%     500,000       0.062%

   柴中华      副总经理     1,470,000      0.18%     270,000       0.034%


    以上人员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因以上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以上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8 月 30 日-
   季善魁       竞价交易                   10.42         20.0       0.025%
                            9月6日
   周益民       竞价交易         /              0         0              0
   柴中华       竞价交易    9月6日         10.49         3.0        0.004%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季善魁                     3,707,610      0.463%      3,507,610       0.438%
                  股份
              无限售条件
 周益民                     4,191,936      0.523%      4,191,936       0.523%
                  股份
              无限售条件
 柴中华                     1,470,000      0.184%      1,440,000       0.18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人员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季善魁先生自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其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季善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3、截止本公告日,周益民先生尚未减持股份,柴中华先生已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
持计划之内。后续他们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如需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周益民先生、柴中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