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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1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5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02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电商”)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在上海市黄
浦区凤阳路 29 号新世界商务楼 18 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8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696,633,7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36,681,7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6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259,952,0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88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30,734,6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130,652,5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83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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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00 《关于董事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633,7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734,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与建行上海青浦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633,7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734,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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